(2005.06.14)曾荫权夜宴史密斯 2005-06-14 18:48 -->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199839991 关注 --> 曾荫权的媳妇在医科外科考试前夕,老外宴请老外,后者是从英国聘来的院长监考史密斯,于是瓜田李下,涉「行贿」,报章舆论吵了起来。

我是过来人,曾经多年在学术与考试上有过很大的权力,行规如何知得清楚,可以说几句。

先说一个故事。

我的儿子作本科生时,要让父亲开心一下,在华盛顿大学选修一科特别处理的经济学,老师是我的旧同事 E. Silberberg ,是名家。

儿子中期试考个「 C 」,劣绩也。

终期大考后,与我通电话,对我说试题与自己的答案。

我说:「你的答案都不对,但很精彩,总成绩会拿『 A 』!

」后来儿子获的是四点零,满分, A 加也。

一年后遇到 Silberberg ,谈到儿子求学的事,问他是否因为我的关系而给儿子满分。

他严肃起来,说:「你的儿子是我教过的最好的学生。

」一时间我觉得自己小看了这位旧同事,耿耿于怀久之。

在美国教书时,教授有权推荐学生入学,成绩可以差一点,不能差很多。

这是行规。

回到港大作讲座教授,我没有这种的权力,不苟同,因为学生多几个不多,少几个不少,而中学成绩不大可靠,作教授的免不了有这种外间要求的麻烦,校方将就一下可以减少头痛。

在港大任职时,好几次学生的家长送礼,如名贵的墨水笔。

推不掉,就将礼物送到校长室去,让他们处理。

我会因而「优」待家长送礼的学生吗?

作白日梦,任何人这样想是侮辱了我!

曾经在香港作了多年什么高考的主考,出试题或研讨试题,每年参与的中学老师不少,年年不同,加起来逾百人了。

从来没有出现过泄漏试题,可见老师们都尊重自己。

我数次为香港考试局(今天改了名称)的一些规定发脾气,例如在某课题上发表过文章的不能为这课题出题目。

发表过文章,算是专家,怎可以不让专家表演一下呢?

如果一个出公考试题的人有作弊的倾向,不管学问如何,不能用。

读书考试这回事,无信不立。

回头说曾荫权宴请的监考史密斯院长,应该是我在港大时需要聘请的 External Examiner 了。

此君不可能作弊,或对某考生偏心,因为审核试卷时,他不会知道是哪位学生的试卷,更不可能那样蠢,对任何人提供某学生的名字。

另一方面,你说圣诞权怎样怎样我不跟你计较,但这个人不蠢,宴请史密斯,他不会明知偷鸡唔到而去蚀把米。

可怜史密斯,高高在上的医科学者,无端端中了瓜田李下之计。

这可见香港的传媒对西方的学术传统与港大的考试严格规例知得不多。

一时间我想起好几年前我在昆明参观某大学的还保存得很好的明、清之间的科举试场。

招呼先生解释说,科举试,考生被关进小房间考几天,大解小解不准离开。

我又想起好几年前到国内某大学讲话,适逢大考,招呼的先生说,改试卷的教授被关进一所大楼的一层中,试卷没有改完不准离开。

我于是想,科举作弊的传统,国内竟然驱之不去,学术要追上西方谈何容易。

英国的学术传统了不起。

那是个出现过牛顿、莎士比亚、阿当斯密、达尔文等高人的国家。

香港的传媒要怎样吵圣诞权宴客是一回事——鬼叫他要去做特首——但我认为英国的学术传统是应该受到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