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8)肥妹之死 2006-08-18 06:20 -->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199839991 关注 --> 读《壹周刊》叙述肥妹刘美英给一群青少年活生生地打死的故事,心境难平久之,想,香港的社会变成怎样了?
我自己出身不清高。
二战时在柳州,七岁,为了自保差不多天天跟广西仔打架,还活着算是有点真功夫。
一九四八年进入了湾仔书院,是名校,但当年的湾仔自成一家,龙蛇混杂,烂仔、黑帮所在皆是,什么三角锉、西瓜刀之类时有所闻。
当年湾仔的同学后来都成为专业人士,养妻活儿,是出淤泥而不染吧。
想当年,湾仔的青少年「开片」,要不是为了报复,就是争地盘,或争女仔,或争钱,总有点东西要争。
今天打死肥妹的青少年呢?
据说不喜欢她,但无怨无仇,没有利益冲突,只是拳脚交加,用上什么哑铃,再不够就性虐待一番。
为的是什么?
细读报道,为的只是要过一下瘾!
香港的青少年怎会变得这样没出息了?
九个被起诉,八个定罪,大多数的罪名是误杀。
误杀?
从晚上九时打到早上八时,共十一个小时,打到死为止,何误之有?
一位朋友替青少年解释,不是不停地打下去,而是停一阵,再打一阵,停停打打的。
这是想后再打,何误之有?
法律当然有误杀的定义,我不懂。
不知道这样打会打死人吗?
是蠢?
于是误杀?
不知上帝会怎样判。
自己不清高。
五十多年前在香港被逐出校园,无课可上,流浪西湾河街头。
该区满布打工仔,散工者众,黑帮却少见。
塘中无鱼,虾仔为大,我的家在那里算富有。
挤身打工仔群中,没有以富家子自居。
后来到美国求学,少用家中的钱,课余之暇,洗碗、剪草等工作可做则做。
不伟大,只是西湾河的朋友赚一餐吃一餐,美国的同学企枱、洗碗,自己也就跟着做了。
这是风气。
比较幸运,后来在好莱坞传授灯光人像摄影,每小时可得五元,洗碗只二元,让同学们羡慕。
也算得准:拿一个「A」可节省的学费或可获的奖学金大约美元三百,好赚,把心一横,成绩一律是「A」。
看到了机会,于是斩瓜切菜。
香港今天的青年没有机会吗?
一个中小学教师的薪酬比国内的大学教授起码高出五倍,教育免费,再不够父母去拿什么综援金。
机会如斯,为什么香港的青少年或则有书不读,或读而不成, 却有闲情逸致去把肥妹活生生地打死呢?
读书不成,难道香港没有洗碗工作吗?
我的儿子当年在香港求学,暑期不是到玩具店打散工吗?
今天香港的一些议员要推出最低工资、最高工时,难道无所事事的青少年打死一个肥妹没有半点启示吗?
这些问题,思之怆然。
能不怆然哉?
肥妹之死,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水洗不清的。
那就是香港的社会风气已经腐烂到核心那里去——英语所谓rotten to the core是也。
有谁敢站起来反对我这指控呢?
打肥妹的青少年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十多个,一些过了手瘾离开,最后定罪的只八个。
八个也是一群,在我年轻时,这些只为过手瘾而打死人的青少年半个也没有。
敬语特首:论含意,今天香港吵呀吵的项目或题材,皆不及肥妹之死的含意来得严重。
政府花了那么多钱搞教育,搞医疗,搞综援,换来的竟然是一群一群的陷于迷惘之境的青少年。
是悲剧,悲也,能不悲乎哉?
政府不一定要负全责,但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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